重案回顧/相差22歲⋯19歲男氣女友睡同事家!「勒到脫糞」再洗屍

▲▼臺北大同區赤峰命案!19歲男勒斃41歲女友,見對方脫糞還將屍體拖入浴室內清洗。(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記者戴若涵/臺北報導

臺北市大同區赤峰街一處公寓2019年3月24日發生一起情殺案!一名41歲曾姓女子因失聯,同事察覺不對勁報警處理,不料,破門後卻驚見曾女成了一具裸屍,曾女的19歲張姓小男友則躺在一旁頸部大量出血。事後追查得知,兇手就是張男法院審理後2020年4月15日依殺人罪將他判刑13年,全案定讞。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雙方先前曾爲了曾女多次到男同事家過夜的事情吵得不可開交。2019年3月間曾女向張男提出分手,但遭到拒絕。同年月15日,張男因爲不滿女友替男同事保管金錢,憤而偷走女友放在包包內的提款卡盜領4萬元現金

曾女2019年3月22日出門後便沒回家,直接神隱也不回男友電話,後來張男得知,女友又到男同事家過夜頓時氣炸,也不去上班,就在住處苦守2天,終於在24日上午等到女友返家,但無論他怎麼質問女友,對方都置若罔聞,自顧自地換衣服準備上班。

張男覺得自己被隱瞞、欺騙,憤恨交雜的情緒涌現,遂從後方用手臂猛勒女友頸部,確認女友一動也不動之後才鬆手力道之大導致曾女脫糞,穢物沾染到牀單衣物上,他接着將女友抱入浴室內清洗,最後將裸屍再抱回牀上,萌生死意的他一路伴屍到深夜,聽見曾女同事上門人才傳訊給同事,「我先走了,對不起」輕生。

曾女同事連絡女房東強行進入屋內才發現,曾女早已成了一具冰冷僵硬的屍體,張男則是因輕生,頸部大量出血,嚇得趕緊報警處理,經送醫搶救後,張男撿回一命。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張男有期徒刑13年,另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拘役55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爲張男家暴殺人犯行明確,決定維持原判,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遭駁回,2020年4月15日全案定讞。

▲曾女父母接獲女兒死訊心碎不已。(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