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3600牙膏相關企業 超17%曾出現過經營異常

11月13日,國家藥監局就《牙膏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提出,牙膏命名涉及功效宣稱內容的,產品應當具有與命名內容相符的實際功效;在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功效評價後,纔可以宣稱牙膏具有防齲、抑牙菌斑、抗牙本質敏感、減輕牙齦問題等功效。

澎湃新聞報道稱,這意味着,當前市場上存在的牙膏功效宣稱混亂、部分宣稱與藥品醫療器械界限模糊問題將得到遏制,牙膏市場擬再上“緊箍咒”。

天眼專業版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有近3,600家企業名稱或經營範圍含“牙膏”,且狀態爲在業、存續、遷入、遷出的牙膏相關企業。其中,近5成相關企業註冊資本在100萬以下,另有2,700家牙膏相關企業爲小微企業。

從企業註冊數量來看,2016年至2019年,我國牙膏相關企業(全部企業狀態)增長迅速,年度註冊增速始終保持在12%以上。截至2020年11月29日,我國今年已新增440餘家牙膏相關企業。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超過17%的牙膏相關企業曾出現過經營異常,另有近200家牙膏相關企業曾受到過行政處罰或有嚴重違法行爲。

界面新聞報道指出,未來《辦法》的出臺,一方面可能將推動牙膏企業朝着真正的功效產品邁進,另一方面在規範監管,給牙膏企業戴上“緊箍咒”的同時,也能保護消費者權益,給他們帶來一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