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整治天價彩禮 禁藉婚索財
中國去年全國結婚登記數爲683.3萬對,再創新低,更只有2013年1347萬對的五成左右。(新華社)
中國因高價「彩禮」(聘金)引發的糾紛不斷,甚至導致許多年輕人因此不願結婚。爲整治這項陋習,最高人民法院11日發佈「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明確禁止藉婚姻索取財物。該規定並提出,一方以聘金爲名、藉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請求返還,法院應予支持。
近年不時傳出新人結婚時,女方家長要求高額聘金,因而引發紛爭。
新華社報導,某縣村民稱,兩、三年前聘金一般是十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如今不少是20萬元起跳。
山西日前傳出,一名「80後」男子透過相親認識女友,兩人交往八、九個月後準備結婚。男子按女方要求給了18.8萬元的聘金,男子稱這金額在當地是正常行情,「彩禮18萬8是當地的正常行情,我們那叫『大包』」;「18萬8我自己有16萬8的積蓄,還有2萬是找朋友借的」。
不料兩人即將結婚前,女方要求必須再給3萬元,雙方吵了一架,男子索性退婚,把錢拿去旅行。此事件引起網友關注,不少人都支持男子的決定。
央視新聞指出,聘金作爲中國婚嫁領域的傳統習俗,但近年來聘金數額持續走高,糾紛案件數量上升,甚至出現因聘金返還問題引發的刑事案件。
官方在今年2月曾發佈文件,要求中共黨員幹部帶頭示範,治理高價聘金、大操大辦等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草擬前述「規定」,禁止藉婚姻索取財物。對於已給付的聘金,也明確三類情況可要求返還,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已辦理結婚登記但未共同生活,及聘金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
前述「規定」還明確三類情形給付的財物,不屬彩禮:一、婚約一方在節日、生日等有特殊紀念意義時點給付的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二、婚約一方爲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消費性支出;三、其他價值不大的財物。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表示,民政部將持續深化婚俗改革,大力倡導簡約適度婚俗理念,繼續與相關部門一起做好高額彩禮等婚俗陋習治理,努力滿足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期待。
中國近年來以多項措施,治理天價聘金等婚嫁陋習。(取材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