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物流案】戲劇性標案的爭議

張昱謙臺灣產經建研社研究員。

花了一整個晚上看完中華郵政物流園區的招標合約書,實在很想罵幹,這很簡單的爭議,新聞其實都有寫,但說實在的,也真的寫得很難懂,不過整件事可以搞得那麼戲劇性!到底是行政院沒解釋人才,還是Pchome 網軍太強?

Q1:此次物流園區標案目的何在?A1:自古以來郵局送貨送信能力強,這不用懷疑,但可惜自己沒有電商,於是郵局就想到利用蓋物流中心來引進電商進駐,一方面讓進駐的電商可以和郵局合作,增加郵局的物流量;另一方面,郵局還可以輕鬆收租廠商可以便宜進駐,可謂一石三鳥

Q2:這次標案形式爲何?幾家廠商得標?A2:此次郵局一共招標15個倉庫,採限制性招標,但依分數評定,「不限一家」入圍,但有排名,入圍者必須完成選配作業,才能成爲得標者,簡單來說,在選定倉庫位置和數量前,都叫做入圍。最後有三家廠商入圍,依排名分別是網家蝦皮神腦

Q3:那這件事情的關鍵問題有那些?PCHOME優先議價不對嗎?A3:首先,法律上這三家都不算得標廠商,僅僅是具有選配倉庫資格的入圍者,所以法律上都屬於尚未決標;第二,按照招標規定,入圍者都應當有選配資格;第三,招標文件並沒有規定倉庫上限,此外,更可怕的是,倉庫選得越多,評分越高,8個以上就可得滿分20分;第四,依招標1規定,廠商應依其投標時提送之營運企劃書所載「預計最低承租倉儲單元數」進行選配。

Q4:所以整個故事到底是怎樣?A4:其實很簡單,PCHOME被其他家廠商「懷疑」利用招標規定的漏洞,一次填寫15個倉庫獲取高分,也因此獲得第一名順位;然後郵局沒有在評選時發現這個烏龍,就公佈了三家入圍廠商,於是想借由「尚未決標」這個時間點,找三家廠商來協調,結果PC不肯;後來蝦皮和神腦就去找了立委投訴,說郵局的招標有問題,請行政院長官來擺平,結果PC還是不肯退讓,事情因此就爆開來了。

Q5:郵局遲遲不簽約,想用橋的,難道不是上層壓力?A5:這種事情根本不需要上層壓力,根本原因就是郵局這次招標文件和程序出了大烏龍,因爲這三家都還不算得標廠商,郵局原本想要藉由招標文件第十五點相關爭議規定來和PC協調,但此規定相當模糊,很難有效壓制PC,郵局又順水加碼跟PC說是上面交代要協調,所以導致PC詹不高興,認爲被施壓,行政院其實也無故拖下水,只好怒斬董事長總經理

Q6:鄉民說,民進黨竟然爲了蝦皮去施壓本土廠商,這樣對嗎?A6:整件事根本就不是施壓,蝦皮合法成爲臺灣公司,在這次政府招標案件中,也確實因郵局失誤導致利益受損,任何上級行政機關或立法委員,本來就應該去維護法律的公正,還給合法的廠商和自然人一個公道

Q7:這很明顯就是民進黨派系內鬥英德大戰番外篇?A7:挖靠,想像力也太豐富了吧!就算郵局董事長是賴清德提拔的,但林俊憲葉宜津也算是賴清德的戰友,這個時間點,賴會笨到叫左手去砍右手嗎?郵局這次真的是大烏龍, 蘇貞昌砍董事長完全沒有錯,跟派系一點關係都沒有。

Q8:其他廠商有無關說?爲什麼自己當初不也寫15個倉庫?A8:這塊物流園區的倉庫真的是很便宜,地理位置又好, 廠商都想要,但還是要看看自己的物流量,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而且依合約,還不能當二房東,所以蝦皮和神腦就乖乖地寫需求。至於是否關說立委,從整個事件來看,就是生氣投訴而已,我也覺得這樣的投訴是合理的。

Q9:PC詹真的涉嫌關說嗎?或者要當二房東?A9:從整個合約脈絡來看,PC不太可能關說,因爲這很明顯是招標設計的失誤,只是郵局心想,應該不會有人標15個吧? 結果PC真的給他標下去。除非有一種可能,但我認爲機率很低,就是有內部人士提點寫標15個這個bug,因爲如果有人提點,那乾脆入圍時,選一個就好,何必選三個呢?但這就要請詹說清楚了,蝦皮和神腦今天最氣的就是這個,他們懷疑PC詹有高人指點。至於PC是不是要當二房東...合約載明是不準,如果PC真的拿走15個,又真得馬上就當起二房東,那就真的有鬼了!

Q10:所以現在是結局是怎樣?A10:蘇貞昌已經斬立決了,要郵局立刻和PC完成決標工作。這就好像你網購標錯價,那也只好認了。只是坦白說,如果是郵局真的擺了那麼大的烏龍,契約到底成不成立,其實上了法院可能不是這樣想。至於其他什麼派系鬥什麼派系...別想太多了... 有也只是剛好而已,不是主要因素。

Q11:所以民進黨到底錯在哪裡?A11:根據2018年的開工新聞稿,以及一些會議記錄,確實,這個物流中心要達到「共用平臺」這樣的政策理念,但問題就在於,你整個招標就沒有這個概念在裡面,這些立委和行政長官,現在又拿「共用平臺」來當藉口,希望PC吞下去,這讓人感覺就是硬凹,因爲PC根本從頭到尾都相信這個標案符合行政院的想法纔會開標,這是信賴保護問題。一樣還是跟網購錯誤標價一樣,如果店家說,請用「常識」去判斷,這價格怎麼可能這麼低?消費者能不生氣嗎?

補充說明:

Q12:所以郵局到底錯在哪裡?A12:其實很簡單,你一開始標案就有bug,結果PC找到bug,原則上,如果郵局事情發現,那就讓PC一家入圍獨拿就好,結果不幸的是,郵局讓三家入圍,依規定,入圍的廠商都有權利標租,結果第一名的PC全部15個拿走,那郵局怎麼跟後面兩家交代?它們花的心血投標誰賠?他們損失的倉庫價值誰來彌補?我相信沒有關說問題啦,但出這個大包,總經理能不下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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