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禁駛機車府會滅火 指定公告區域暫限大宅門特區

電動機車。(圖/經濟部工業局智慧電動車輛推動辦公室提供)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中市議會通過低碳自治條例,在特定區域內禁駛燃油機車引發議論市議會法規會31日澄清,並不是全面禁止機車行駛。副市長蔡炳坤說,指定公告區域首先將設定於大宅門特區,也就是原先水湳機場舊址,是對民衆影響最低的區域,民國110年才予以實施,在這期間市府將投入更多資源鼓勵民衆使用電動機車。

「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12月25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其中「自110年1月1日起,市政府公告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並於105年1月1日前訂定相關獎勵汰換辦法」的內容,引發許多機車族反彈,還要集結向市府遊行抗議,市府與議員許水彬李中洪嘉鴻黃馨慧等人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對外說明。(右圖車格禁停「電動機車」,民衆反問該停哪?)

蔡炳坤錶示,指定公告區域首先將設定於大宅門特區,也就原先水湳機場舊址,目前爲開發整地階段,將來這個區域部分路段禁止機車的行駛,也是對民衆影響最低的區域。未來在民國110年才予以實施,在這期間市府將投入更多的資源鼓勵民衆使用電動機車,正式實施後對於違反規定之民衆將處500元罰鍰,就如同未戴安全帽罰款一樣,民衆初期一定會有不習慣感覺

法規委員會召集人許水彬表示,網友對於此條例誤解很大,市議員並沒有反對使用燃油機車,議員們只是希望加強推動電動機車,減少排放廢氣,讓市民感受無廢氣的舒適生活

李中強調,目前的規劃主要是在特定區域禁行燃油機車,而非全面禁止騎機車,臺灣目前的電動機車發展已經比以前成熟,也有更多車種可選擇,售價開始普及,所以優先從機車實施,未來汽車發展成熟後,纔會考慮比照辦理

租屋機械停車位,停機車遭管委會拒絕。

洪嘉鴻表示,這項自治條例是在大會經過所有議員三讀通過,目的是爲了讓臺中市朝向低碳城市發展,他建議市府單位帶頭做起,逐年增列預算購進電動機車,到110年之前,補助民衆汰舊換新,購買電動機車。

依據交通局的初步規劃,大宅門特區重點路段除機車以外,也限制小汽車進入,相關的配套措施陸陸續續展開,包含投入更多補助、充電及交換電池站的設置、規劃等,對於民衆的影響降至最低爲原則,未來也會投入公有租賃腳踏車的規劃,也就是臺中市的i-Bike租賃點的設置,提供民衆多樣化交通工具的選擇。另外,市府也會投入獎勵補助的預算,鼓勵民衆淘汰老舊機車併購置電動機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