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假處份被駁回 施正鋒批理由與NCC如出一轍
對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中天電視臺申請的假處份,獨派大老施正鋒今天直言,行政法院講理由和NCC如出一轍,根本只是察顏觀色的幫兇,用一句「社會公器」就把一家電視臺壓死,但社會公器絕對不是公共財,應該要由社會來評斷,而不是由政府來決定,「這幾個法律人真得很糟糕」。
對於行政法院認爲中天新聞臺6年前就知道會有審查,也應該知道只要有審查就不一定能夠換照。對此,前喜樂島聯盟主席丶現任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表示,問題是當時知道的是什麼樣的審查?基本上這要回到審查的重點,「中天有造成立即危險嗎?有造成國家安全的危害嗎?」
他說,NCC明訂不應給予換照的負面表列,所列舉出來的紅線其實很少,「我不好意思說這是政治審判」,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中天新聞臺6年前就該要有心理準備,但如果沒有造成上述這些危害,其他的理由應該是能改善就改善。「你講了一大堆理由,爲何不以同樣的標準要求『三民自』呢?更何況他們已經介入到整個民進黨的派系和政府的運作」。
至於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媒體是社會公器,施正鋒強調,「什麼是社會公器?它不是公共財!不要搞錯了」,今天如果是無線臺,我們沒話說,但中天新聞臺是有線電視臺,花了多少心血?多少的投資?怎麼能說關就關,「對電視臺來說,要關掉當然有立即造成的危害啊?怎麼可以用個公器兩個字就把它壓死,駁回它的假處份」。
他重申,社會公器絕對不是公共財,社會公器由誰評斷?當然不會是行政部門,而應該由社會來評斷,而且也不是多數決,因爲立場這種東西本來就各不相同,是要由讀者和觀衆透過市場來決定。
施正鋒也批評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的理由與NCC差不多,根本就是把它拿來抄一抄,「這些人不知是哪裡畢業的?真的很糟糕!根本沒有日本殖民時代對抗殖民統治者的精神,只是察顏觀色的幫兇」。
他說,講不好聽的,這次的中天換照案,就像超商的加盟店,政府不讓你經營,就故意在這裡扣一分,那裡加一分,但扣幾點應該要由讀者和觀衆來決定,而不該由政府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