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H女星曾因酒醉,被李宗瑞「撿」回家
「淫魔富少」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被通緝,淫片裡的女模、女星約60人之多,看過這些淫片的前女友Cora判斷,迷姦偷拍與自願上牀大約各佔一半,但即使自願上牀,被偷拍就是(李)犯罪。最新一期《時報週刊》則引述夜店常客的說法,指一名H女星在2008年因酒醉被李帶回家。
李宗瑞被玩在一起的富二代公認是「撿屍大隊長」,所謂「撿屍」,是指男女喝醉後,女方不支、男方催情,釀成「男愛撿、女被撿」的性愛關係,臺北市信義區夜店林立,夜晚一經酒精催情,信義區宛如「性慾區」,更有「撿屍大道」之稱,李宗瑞即是個中高手。
夜店常客向《時報週刊》爆料,一名近年來靠着演出電影,得到不少獎的H女星,2008年在臺北市忠孝東路五段的夜店Primo玩樂,H女星喝醉了,被李宗瑞帶回自己在忠孝E.A.T的小豪宅。
《時報週刊》指出,H女星當時的男友因爲call不到女友,即問夜店人員H的去處,一知道是跟李宗瑞走,便到E.A.T找人。結果發現李宗瑞陪H女星下樓時,她換了一件不一樣的褲子,氣得揍李一頓,而李則說是因H酒醉嘔吐,纔會帶她回家換衣物。事後雙方各自找黑道「喬事」,最後因李怕事情鬧大才不了了之。
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起因是去年(2011)7月間,前女友Cora指控他涉嫌下藥迷姦她的姊姊,還將過程偷拍,檢方訊後以李涉性侵重罪向臺北地院聲押,但法官認爲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飭回。然而檢方在偵辦期間發現,李宗瑞藏有一批偷拍的性愛光碟,片中女子多達數十人,其中不乏疑遭下藥迷姦,由於傳喚、拘提李未到,檢方不但發佈境管,也在今年8月1日發佈通緝,時效至139年2月1日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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