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與鄰居爆衝突!米克斯「護主」狠咬一口 法院判無罪

主人與鄰居爆衝突米克斯護主」狠咬一口,法院判無罪。(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對許姓男子2017年8月6日時,因不滿廖姓鄰居狗狗的吠叫聲太吵,他就上門與廖姓飼主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發生肢體衝突結果廖男飼養的狗狗見狀,立刻衝上去狠咬了他的小腿,氣得他決定提告過失傷害。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案情,認爲狗狗是忠誠護主,因此不構成過失,判處廖男無罪。

根據判決書表示,許男當天喝酒後凌晨返家,聽見隔壁廖家狗吠叫,不滿就上前用力敲門,許子及廖男父子均出門查看,雙方在門口發生爭執,進而爆發肢體衝突,廖男飼養的狗狗見狀,就衝出門咬住許男右小腿。雙方事後互告傷害罪,許男還以廖男沒系狗煉、替狗戴上防咬口罩,加告廖男一條過失傷害罪。

士林地院法官認爲,許家、廖家等4人在家門口扭打,期間造成許子後頸臉部部位多處抓傷、挫傷,因此認爲廖姓父子傷害罪行明確,兩人各判處30日拘役,均可易科罰金3萬元,至於廖家提告許姓父子傷害部分,仍還在另外一案審理。

至於廖父的過失傷害罪部分,士林地院法官認爲,廖家狗狗是一般中型米克斯,非是農委會公告攻擊性犬種案發地點公寓樓梯間,不是必須牽繩公共場合,加上當時現場一片混亂,廖男無法顧及衝出來的狗狗,加上狗狗應是忠誠護主,並不是所謂的無故咬人,因此廖男沒有過失,判處廖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