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助失業勞工子女 就學補助22日起申請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表示,爲減輕失業勞工的負擔,使其子女能夠安心就學,勞動部開辦10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期限自22日至3月25日止,請新竹市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把握期限提出申請,度過失業期的經濟困境。
新竹市勞工處處長黃錦源表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辦的主要目的,是爲協助失業勞工朋友安心求職與子女順利就學,據勞動部的統計,104學年度第1學期本市通過就學補助審覈的勞工朋友計有204人,對於子女的就學幫助不少。
教育是孩子發展與學習的基礎,父母失業也不能影響子女教育,因此新竹市長林智堅極爲關心孩子的教育問題,特別呼籲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市民朋友,善用政府的協助資源,把握機會與時間,於3月25日的受理截止期間內提出申請。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說明, 10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人應具備條件如下: 1.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今年2月22日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今年1月23日前失業者),並請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 2.申請人及其配偶103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3.申請人未曾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至今5年2月22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 4.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延畢生不在補助範圍)。
本市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如欲下載申請書及申請資訊宣傳單,請上網至勞動部(http://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http://labor-elearning.mol.gov.tw)或是勞工處(http://goo.gl/whgCm9);如欲直接索取請至勞工處(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或至勞工育樂中心(新竹市田美三街2號);相關問題詢問,請洽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02-85902802)或勞工處青年事務與勞工福利科(03-5324900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