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突尼斯使館試行"不見面"辦理護照旅行證服務

中國突尼斯使館網站消息,爲進一步提高領事服務質量,滿足疫情期間在突尼斯及利比亞中國公民申辦護照旅行證需求,並降低辦證過程交叉感染風險,駐突尼斯使館自即日起對確有緊急需求的中國公民試行“不見面辦理護照、旅行證服務。具體如下:

一、受理範圍

(一)未滿16週歲申請人

(二)在突尼斯首都以外地區或在利比亞的中國公民;

(三)因身體不便(如年邁、體弱、殘疾、懷孕等),本人來館存在客觀困難的中國公民;

(四)因護照、旅行證遺失或損毀,急需補發人員

二、具體步驟

(一)在線預約、填表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在“海外護照在線預約系統”(http://ppt.mfa.gov.cn/appo/)在線如實填報信息,預約時間(注意:至少提前1周預約時間),上傳電子照片(如照片無法通過檢測但符合照片要求,可選擇跳過檢測這一步驟),並打印出帶條形碼的《護照/旅行證申請表》、《申請人聲明》、《國籍狀況聲明書》。

(二)準備材料

1、護照原件、護照資料頁和備註頁複印件(建議辦證前自己留好整本複印件)

2、在突尼斯或利比亞有效居留證件原件、複印件

3、兩張證件照片

照片規格:6個月內正面彩色照片: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可見雙耳、不戴帽飾、不戴有色有框眼鏡、不化濃妝,不修圖,尺寸48mm 33mm)。

4、《護照/旅行證申請表》

在同領事官員視頻見面前,請勿簽名、填寫日期。

5、《申請人聲明》

在同領事官員視頻見面前,請勿簽名、填寫日期。

6、《國籍狀況聲明書》

在同領事官員視頻見面前,請勿簽名、填寫日期。

7、《簽名採集頁》

在同領事官員視頻見面前,請勿簽名。

注:未滿10週歲未成年人等不具有簽名能力的申請人可不簽名。年滿10週歲及以上申請人按領事官員的要求在表格指定位置簽名。此處的簽名會掃描並製作在新護照上,今後在本人辦理出入境、外國簽證等事務時會與實際簽名比對。請務必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若因代簽名而引發問題,責任將由申請人自負。

8、《不採集指紋知情同意書

在同領事官員視頻見面前,請勿簽名、填寫日期。

注:年滿16週歲申請人按照領事官員的要求認真閱讀並簽名。

9、《申請護照/旅行證補充聲明書》(如申請補發護照)

請護照/旅行證丟失或損毀申請人下載並在電腦上填寫,打印後手寫簽名。如確實無法電腦填寫,手工正楷填寫亦可接受。

10、新生兒其他材料

新生兒首次辦理護照,還需提交父母雙方護照原件及複印件、新生兒出生時父母持有的居留證件原件及複印件或簽證原件及複印件、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如有)、新生兒出生證明或其他可證明親子關係的相關材料及其複印件。

(三)視頻見面

1、建立聯繫

申請人準備好上述材料後,可通過以下方式與使館取得聯繫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30、15:00-18:00

聯繫電話:00216-98463848

聯繫微信:21698463848

聯繫郵箱:consulate_tun@mfa.gov.cn

2、預約時間

使館領事官員將通過電話、微信或郵件與申請人聯繫,約定視頻見面時間。同未成年人視頻見面須由一名法定監護人陪同。

(四)遞交材料、繳費取證

1、受突尼斯當地政策限制,使館尚未實行證照郵寄和非現金收費服務,故仍需申請人委託他人代爲來館提交材料,並繳費取證。申請人可隨時登陸海外申請護照在線預約網站查詢辦證進度。

2、《“不見面”辦理護照、旅行證委託書

三、特別提醒

(一)疫情期間,請密切關注突尼斯、利比亞疫情形勢發展,嚴格遵守當地最新防疫措施,持續做好個人疫情防護,避免不必要外出和人員聚集,時刻關注自身健康狀況

(二)因“不見面”方式辦理護照過程中無法採集申請人的指紋信息,故新護照不含持有人的指紋信息。無指紋信息的護照可正常使用,但在中國邊檢入境時無法自助通關,需走人工通道。

(三)使館未與任何中介機構旅行社等進行合作,或授權任何中介、旅行社等機構,開展代理申請護照、旅行證預約、代辦等相關服務。

(四)委託他人代爲遞交、領取材料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由申請人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