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兒少生命軌跡」防堵通報漏洞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臺中市首創「兒少生命軌跡」追查機制,掌握0歲至2歲半兒童出生與居住地、照護者、出入境、就託就學、警政等紀錄;未來追蹤時間會延伸到就學前,加強通報系統完整建立。

蔡雅玲說,臺中市2014年至今有11位行方不明兒童,目前發現5名,另有5名尚未發現的移地檢署偵辦中,1名正在積極尋找,顯現未能即時掌握失蹤兒童行蹤的嚴重性。兒童出生後就應有完善安全網絡,但在戶政、衛政、社政、教育、警政層層關卡,卻在2.5到5歲間出現空窗期。

張玉嬿、謝志忠指出,幼兒相關協尋辦法因所謂「未硬性規定」、「人力因素」,在行政作法上消極被動,導致受虐兒失蹤或死亡;戶政機關對失蹤兒童人數未有效掌握,非單一局處權責。

呂建德表示,兒少生命軌跡追查機制針對0至2歲半孩童,具有失蹤兒童處理機制;如從醫院、戶政事務所及衛生局預防接種等資料上無法尋獲失蹤兒童,市府即啓動社政措施,由社工協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