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臺商應密切注意OECD兩大支柱
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2月6日公佈「全球公司稅制改革研究報告」,指出OECD全球反避稅提案的兩大支柱(Pillar1and Pillar2)將有望改善租稅外溢(tax spillovers)與數位經濟下利潤移轉問題,報告並預測這項租稅改革將提高全球財政收入。
IMF指出,全球利潤分配稅制(支柱一)一旦實施,受影響的超大型跨國企業集團預計將有約佔2%總利潤被分配出去,由於這些利潤主要來自集團在低稅區設立的投資中心,再分配到市場國課稅,因此整體來看,全球公司稅收將有可能一年多增加120億美元。
曾博升指出,全球最低稅負制(支柱二)增加全球稅收的效果,將比支柱一來的更顯著,這主要有兩個層面的影響因素。首先,在現行各國稅制不變的情況下,單單加上支柱二所推動的各項課稅措施,根據IMF的分析結果,就會把全球公司稅收提高5.7%。除了直接的增稅影響外,也會產生動態效應,更進一步提高全球公司稅收。
由於全球最低稅負制實施後,預期跨國集團的利潤將負擔更高的稅負,參照過往經驗,這意味着各國將減輕維持其低稅率的競爭壓力,全球平均公司稅率也將隨之提高。據IMT推測,除了上述直接的增稅影響(5.7%),全球公司稅收還可能會再多增加8.1%。
曾博升指出,繼韓國與日本相繼通過立法確定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新加坡政府隨即跟進,宣佈將實施全球最低稅負。新加坡財政部長於2023年2月14日發佈2023年年度預算,宣佈於2025年起新加坡將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並且也將導入國內最低稅負制,讓跨國集團在新加坡至少交上15%的稅負。
曾博升指出,OECD兩大支柱是近年來國際間最重大的租稅改革之一,兩大支柱預計將提高全球財政收入,也可能會抑制跨國企業集團的投資力度,對臺資跨國企業影響深遠。臺灣於今年已經開始實施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政府也一定在緊鑼密鼓規畫如何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及如何參與這個多邊機制,以確保臺灣課稅的權利不被侵蝕。包容性架構中承諾要推行全球最低稅負制的138個國家,也勢必致力於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
曾博升建議,臺資企業必須即時掌握臺灣與國際法令變動的情況,密切注意集團佈局所在國家是否修改該國租稅優惠政策,或是導入國內最低稅負制及全球最低稅負制進行相關修法程序或提出政策方向。
在國際租稅規則越趨複雜的環境下,企業務必妥善諮詢相關專家,事先進行分析評估是否會對自身情況產生影響,整體性的針對控股架構、交易模式、會計政策及集團的利潤配置分析相關調整及應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