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導自演強盜案 超商店員演苦肉計搶走8萬多元
超商男大夜班店員,涉「自導自演假強盜」案,搶走超商8萬多元,遭依業務侵佔罪等罪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27歲超商大夜班洪男店員缺錢花用,竟夥同陳姓友人、吳姓少年「自導自演假強盜」案,由少年戴安全帽、口罩,凌晨持小刀到超商假強盜,洪男配合演出持鋁棒佯裝抵抗、並搭演苦肉計,讓少男持刀劃傷他右腹部,搶走現金8萬多元,再由洪男報案。警方循線查獲揭穿詭計,臺中檢方依業務侵佔等罪起訴洪男2人。
這出「自導自演假強盜」案由在太平區1超商上大夜班洪男店員謀劃,他找上吳姓少年假扮搶匪,與陳男在他值班時到超商搶劫,侵佔店內現金,今年6月17日3人商議討論犯案細節後,19日凌晨3時許,洪男交給陳男1把不鏽鋼小刀及安全帽,由陳男轉交少年。
少年騎借來的機車前往超商,換裝戴上安全帽及口罩,持小刀假裝是強盜進入超商,黃男配合演出,持鋁棒假裝抵抗,少年並持小刀劃傷他的右腹部,傷口約10.5公分長,受傷的洪男將事先準備好、放在櫃檯旁辦公室的4包牛皮紙袋交給少年,內有8萬7千元現金,少年得手後騎機車逃離現場。
少年先從遭款中抽出1張千元現鈔交給陳男,再騎機車到1家網咖,在廁所內將3包現金交給洪男,3人才鳥獸散。洪男孩依原規劃向警方報案,指遭1名持刀恐嚇搶走現金。案經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影像,循線揪出原來是「自導自演假強盜」案。
臺中地檢署以洪男是超商員工,對於超商現金是業務侵佔關係,與陳男各依業務侵佔罪、誣告等罪起訴,此外,兩人夥同少年犯案,檢方請求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