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開虛晃一招?柯志恩爆:教育部將補教師學歷下架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質疑,教育部爲何將補教老師學歷自網站下架?(圖/柯志恩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補習班負責人與員工、老師執行業務或對外招生時,都應揭露真實姓名;不料,國民黨立委柯志恩6日爆料,教育部終身教育司2日下午邀相關單位研商如何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會後卻在4日以line通知,要求將「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中,有關補習班老師的學經歷部分關閉,「所謂的『資訊公開』難道只是虛晃一招?」
柯志恩今日指出,才女作家自殺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朝野立委則共同努力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短期補習班於執行業務或對外招生,都應揭露真實姓名,且不得有虛僞不實之情形,同時建立補習班不適任教職員查詢、通報機制,必要時令其停止招生或廢止立案等,修法目的就是要資訊公開、落實查覈、公開透明、全民監督。
柯志恩接着指出,沒想到在2日下午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邀相關單位研商如何落實配套措施,會後竟在4日以line通知,要求將「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中有關補習班老師的學經歷部分,在網站關閉,理由爲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沒寫對外學經歷要公佈,以及教育部法制處表示依照個資法第5條規定,除非徵得當事人同意,否則不得於網站公告。
柯志恩直批,終身教育司擅自曲解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漠視社會對補習班必須落實實名制的多數民意,要求關閉網站行爲令人不解、訝異,「難道補教老師的學歷是不能說的秘密?教育部官員是否基於學生的權益而依法行政?還是爲少數拒絕公開的補教業者護航,故意曲解三讀通過的法律,違逆多數民意的殷切期待?」
柯志恩進一步說,從學生的消費權益而言,補教老師以真實學歷示人本來就是應該的,更何況一般學校正式教師還需經教師甄試,並有教師證,也都須以真名、真學歷示人,而補教老師並無教師證等證明,更有以其學歷公開作爲選擇依據,何錯之有?教育部也必須說明,爲保障學生及消費者權益,要求補教老師提供真實學歷公佈給學生,哪裡不正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