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10瓶汽油彈燒公寓 新北男辯「保護家人」被判3年10月
李姓男子去年朝新北汐止一處公寓,丟出7個汽油彈,炸裂聲響大、瞬間起火燃燒,幸好鄰居立即滅火,警方盤查逃逸的李男到案,查扣身上剩下的3個汽油彈,罪證確鑿。士林地方法院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另,詐騙集團冒充「股市憲哥」賴憲政假投資詐騙,李男提供人頭帳戶犯幫助洗錢罪,遭判處2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
判決指出,李男不滿和蘇男有口角糾紛,心生不滿,去年9月20日晚上7時許,到加油站買160元汽油回家製作汽油彈,分裝汽油至玻璃瓶,並用美工刀裁切衛生紙沾染汽油,貼上水雷鞭炮封綁瓶口當成點燃引信,共計製作10個汽油彈帶往汐止茄苳路。
李男站在蘇男母親公寓外巷口,持打火機點燃引信,朝公寓2樓玻璃丟擲7次,窗戶玻璃破裂,當場炸裂聲響大,冒出熊熊火光,幸好2樓窗戶玻璃並未完全碎裂,汽油彈未成功丟進屋內,加上鄰居聽聞逃出,立即撲滅滅火,現場無人傷亡,但蘇男母親的機車部分燻黑受損。
李男犯案後用垃圾袋裝着剩下的3個汽油彈逃逸,途中經警方盤查查獲,警方經李男同意搜索住處,查獲製作汽油彈的漏斗、美工刀、膠帶等一批工具。
法院勘驗李男購買汽油、丟擲汽油彈的監視器等,確認李男犯行,認爲其行爲已着手實施放火,經鄰居發現撲滅火勢,建物未喪失效用而未遂,減刑一次。
辯護人稱,李男犯案動機爲蘇男放話要騷擾李男家人,爲了保護家人才丟汽油彈,請求情堪憫恕減刑。合議庭不採信此說詞,未再減刑,認定李男僅因受到蘇男威脅等刺激,接續向住宅投擲7個玻璃瓶燃燒物,不顧公衆生命安全,實屬不該,考量犯後認罪,對住宅損害非巨,與蘇男母親和解等情狀,全案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另,李男去年9月4日在咖啡店提供自己的存摺、金融卡、帳號密碼給詐騙集團不詳成員,詐團成員則用假投資詐騙,以line通訊軟體,冒充股市憲哥賴憲政,詐騙李姓、黃姓民衆,2人各匯款10萬元至李男提供的人頭帳戶。法院認定,李男輕率提供帳戶,容任他人不法使用,助長詐欺犯罪風氣猖獗,已認罪、達成和解,依幫助洗錢罪,判處2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10天。可上訴。
警方查扣汽油彈玻璃瓶。記者翁至成/翻攝
警方盤查查獲李男,查扣未使用的汽油彈。記者翁至成/翻攝
警方查扣4瓶汽油彈殘骸。記者翁至成/翻攝
李男朝公寓住宅丟汽油彈,幸好火勢及時撲滅,遭判刑3年10月。記者翁至成/翻攝
警方盤查查獲李男,查扣未使用的汽油彈。記者翁至成/翻攝
李男朝公寓住宅丟汽油彈,幸好火勢及時撲滅,遭判刑3年10月。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