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座帶女經理赴美出差 浴室性侵辯:求升官不成...法官打臉判4年8月
▲桃園市某科技公司總經理邱姓男子,2017年趁赴美出差時,指侵女員工得逞卻挨告。(示意圖/Pixabay)
桃園市某科技公司擔任總經理的邱姓男子,2017年間帶女下屬赴美出差,邱竟趁女子沐浴時闖入浴室指侵得逞,女子不甘受辱猛咬邱左手掌,才讓邱狼狽離去,女子事後由在美的妹妹協助報警並通知駐外人員,檢警偵訊時,邱辯稱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因要求升官不成挾怨報復;桃院依據證人與被害女子指證下,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桃園地院指出,在桃園市某科技公司任職總經理的54歲邱姓男子與擔任行銷經理的女下屬於2017年5月共同赴美加州與佛羅里達州出差,其間入住邁阿密某五星級出租公寓,當晚女子在房間沐浴時,因浴室門無法上鎖,邱竟裸身闖入熊抱女員工,還以雙手撫摸女子胸部與私處,2人後來跌倒在浴室地板時,邱指手指性侵得逞,女子受辱後猛咬邱左手掌虎口下方,邱男吃痛才放手離開浴室。事後,邱男見女子企圖逃跑,將其拖回沙發上,還逼迫刪除手機裡邱邀約搭遊艇等LINE訊息,女子假意配合連絡住在美國的妹妹報警,並通知臺灣駐美人員前來,邱男稍後被美國警方帶走,女子隔天日搭機返臺後立即驗傷提告。檢警偵訊時,邱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男女朋友關係,案發時帶女子赴美是其準備離婚,因心情低落,才陪她出差順便散心,女子在美期間請他協助升職,但後來因投資不成竟挾怨報復。地院查出,案經被害女子1年多來在地檢署與法院出庭時前後證詞始終如一,若非親身經歷怎能如此清楚描述,指證時情緒激動,若非突遭逢事故,不可能做出如此反應,桃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邱男4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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