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撞死女騎士竟落跑 4度酒駕還無照...法官怒了重判6年8月

▲桃園市褚姓男子今年1月間駕車在大園區大觀路上撞飛女騎士且肇事逃逸,圖爲現場照片。(資料照/大園警分局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褚姓男子於今年1月間酒後駕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時,失控撞上同向女騎士,肇事後沒下車察看竟肇事逃逸,導致機車女騎士送醫後仍傷重不治,褚男事後接獲家人告知警方在找他,纔到案坦承犯行。桃園地院審理後,審酌他已有4次酒駕前科,今(13)日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等罪判他有期徒刑6年8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41歲的褚姓男子於今年1月17日下午5時許,無照駕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3段往觀音方向行駛時,失控撞上同向古姓女騎士所騎機車,因撞擊力道猛烈,致使古女騰空飛起後重摔落地,往桃園醫院新屋分院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褚男肇事後未停留現場查看,隨即駕車逃離現場,直至晚間7時30分許,行駛至國1新屋中壢交流道出口時,因轎車右後輪爆胎,加上接獲母親來電通知,肇逃行爲已被警方掌握,警方已循線查獲肇事逃逸等犯行,褚男才聯繫拖吊車到現場,將肇事轎車拖至大園分局交通分隊投案,警方測得其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7毫克,超標甚多,桃檢調查後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褚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被告有四次公共危險前科,竟再度酒駕,考量被告始終坦承犯行不諱,並與被害人父母成立調解並如數賠償,獲得被害人父母寬恕;法官審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5年8月,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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