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18日排審 囤房稅2.0攻防 聚焦稅率等三重點

囤房稅2.0攻防重點,主要包括囤房最高稅率、建商囤房稅課徵方式和單一自住最低稅率。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院囤房稅2.0主要攻防版本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將排審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包括行政院提出的囤房稅2.0版本在內,共有21版本將併案審查。主要的三大攻防重點包括囤房最高稅率、建商囤房稅課徵方式和單一自住最低稅率。

在野黨提出的最高囤房稅率都達10%,遠高於政院版的4.8%,更較現行3.6%的上限拉高超過1倍;但在單一自住稅率的部分,政院版僅自目前1.2%降至1%,在野黨則力主直接打對摺到最低0.6%。

備受矚目的建商囤房稅部分,包括時代力量和民衆黨都提出,針對起造人持有待銷售的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一年內未出售者,按其房屋現值1.5%課徵。換言之,建商一年內未出售的新建房屋可享1.5%單一稅率。

如果依行政院的版本,則非自用住宅稅率將由現行1.5%至3.6%提高至2%~4.8%,建商新建房屋在兩年合理銷售期內適用2%至3.6%稅率,兩年後回到2%至4.8%,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則是自現行1.2%降至1%。

國民黨目前未提出黨團版本,至於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版本主要有兩種,較寬鬆的版本囤房稅率介於1.5%至5%;嚴格版則是訂定2%至10%的囤房稅,但將全國單一自住最低稅率降爲0.6%至1.2%。民衆黨和時代力量則均有提出黨團版本,且內容十分相近,對於單一自住稅率也主張最低降至0.6%,囤房稅則介於2%至10%。時力和民衆黨也都針對建商新建房屋提出特別條款,即在一年合理銷售期內,應適用單一稅率1.5%。

此外,在稅基的部分,目前各縣市房屋標準價格最久每三年應重新評定,對此民衆黨和時代力量提出的版本都修正爲每兩年應重新評定。至於低價房屋免稅部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提案將目前的10萬元門檻拉高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