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跨國同志伴侶爭取合法登記結婚 屏東北上出庭爲爭權

跨國同志伴侶阿樹、有吉英三郎提行政訴訟爭取合法登記結婚。(蔣永佑翻攝)

相戀6年的臺、日同志伴侶阿樹和有吉英三郎,日前前往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拒,原因是根據內政部函示,跨國伴侶若一方原生國家未通過同性結婚,雙方就不能在臺辦理同婚登記。兩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2日首度開庭,兩人希望獲政府重視儘速修法,不行則只好上法院爭取權益。

阿樹與伴侶有吉英三郎自2015年起交往,早已認定對方,2021年他們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拒,於是委由「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創會理事長、律師許秀雯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命戶政事務所辦理兩人結婚登記,12日兩人也特地請假自屏東北上親自出庭。

委任律師許秀雯指出,現有的行政爭議都出於同一個法律問題,但行政院修法的草案尚未送到立法院,導致阿樹、有吉英三郎只能向法院提告爭取自身權益,目前國內跨國通婚已有數起馬來西亞、澳門等跨國案例獲勝訴,可登記結婚,但政府依舊視這些案例爲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