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婚仍未合法 伴侶盟再籲:政府應加快腳步

伴侶盟今日公佈「跨國同婚-當愛跨越國界婚姻還沒平權專屬網站。(伴侶盟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伴侶盟今日公佈「跨國同婚-當愛跨越國界,婚姻還沒平權」專屬網站,公佈5篇跨國同性伴侶口述訪談專題報導、4個正在進行的司法訴訟個案進度、以及跨國同婚一國四制解套策略,呼籲政府加快腳步,儘速完成跨國同婚法制化

參與專題的中山大學社會陳美華教授指出,臺灣經常被西方社會視爲是亞洲國家中對同志最友善的國度,跨國伴侶無法結婚明顯成爲美中不足之處。跨國伴侶的課題提醒我們,在國界消弭,越來越全球化的年代,國人透過旅遊、留學、線上交友開展跨國親密關係情形越來越普遍。同時,外籍移工和國人談戀愛的情形也越來越多。這都使得跨國同性伴侶關係如何法制化的問題變得越來越迫切。

資料顯示,因爲很多跨國伴侶無法結婚的緣故,只能以短期停留簽證在臺灣居留,甚至爲了取得更長期的停留而轉換各種簽證與移居身份。同時,爲了取得這些短期簽證也經常付出高昂經濟代價,對經濟弱勢的伴侶造成很大的沉重負擔連帶地也使得這種跨國關係更難維持。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正因爲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只能以觀光籤、學生籤、打工度假籤等方式停居留在臺,今年疫情爆發後,許多拿着觀光籤與打工度假籤的跨國伴侶因爲簽證到期被迫出境,至今無法再入境,疫情打亂的生活,被迫分隔兩地,疫情中國家眼中的家人才有入境團聚資格,更凸顯了跨國伴侶不能結婚所被剝奪的一切,其實是非常基本與迫切的需求。

爲了讓跨國伴侶早日團聚,伴盟建議行政機關乃至司法院都可以透過函釋,解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公序良俗」,應包括締結同性婚姻基本人權價值,並以第8條排除現行民法第46條的適用,先讓跨國同婚在實務上有明確依據。若擔心法律安定性,可日後再提出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

「跨國同婚-當愛跨越國界,婚姻還沒平權」網站入口:https://tapcpr.org/main-topics/ts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