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須出海45趟 李文正痛批南市府亂規定造成海難

南市議員李文正(右一)表示,政府應徹底檢討,避免日後再發生不幸事件,以告慰亡者在天之靈。(圖/李文正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因爲怕漁具倉庫被收回,勉強出海造成不幸,臺南市議員李文正5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臺南市政府亂規定,造成這次海難主要因素,應對家屬有所交代農業局最後出面表示,會對一年必須出海45趟規定做檢討。

李文正表示,在6月24日當天就有聽到漁民落海消息結果7月1日纔在新竹外海尋獲遺體,讓人爲鼻酸,原來這位漁民是爲了要達到市府一年出海45趟規定,才勉強出海,而造成不幸事件的發生。

李文正表示,政府爲了管理漁具倉庫,規定必須出海45趟,根本就是違反基本人權憲法保障工作的自由,像幾年前臺東一位婦女,爲了漁保規定一年必需出海90趟,也是勉強出海而不幸遭遇海難,這就是典型官僚殺人

李文正表示,不能出海捕魚的因素很多,例如天候因素、身體是否健康、油料太貴漁獲不敷成本漁船故障需要修理,當時市府如此規定也沒有和漁民討論,漁民也認爲如此規定不合理,可是市府還是冒然實施,結果出了人命,他表示政府應徹底檢討,避免日後再發生不幸事件,以告慰亡者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