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起到臺北市政府洽公「一律配戴口罩」 否則拒絕進入
▲市府等場所全面戴口罩 。(圖/北市府提供)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臺北市政府2日宣佈,北市府所轄各爲民服務處所自4月9日起,除量測體溫外,將實施洽公市民入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外,額溫超過37.5度者也拒絕進入。
北市府表示,隨着新冠肺炎疫情擴大,且交通部宣佈自4月1日起搭乘大衆運輸一律配戴口罩量體溫,才能搭乘客運、臺鐵與高鐵之防疫措施,爲確保北市府公務正常運作及加強保障市府同仁與入府洽公市民健康,因此4月9日起再提升防疫措施,除量測體溫外,實施洽公市民入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
未配戴者無法進入實施場所,包括:北市府市政大樓、各區行政中心、警察局、臺北市立圖書館、交通局所屬鬆德大樓及裁決所、捷運行政大樓、兵役局所屬替代役中心與臺北市軍人公墓、社會局所屬機關及社區各服務中心與據點、消防局及所屬防災教育科學館、環保局所屬焚化廠、民政局所屬孔廟及殯葬處、勞動局所屬就業服務站、教育局所屬天文館及青發處等處所,
北市府呼籲,洽公市民務必佩戴口罩,勤洗手,以維護自身與他人健康;另洽公時並請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時限之洽公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