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產險 投保不用簽名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配合保險實務及簡化財產保險投保作業金管會宣佈,在符合相關配套措施前提及足資證明保人投保意願下,同意包含住宅火險、強制險等5大險種保書免經要保人、被保險人簽章,不過,該項措施還要配合相關法規的修訂,將盡快實施。

根據金管會規劃,初步開放項目包含:1.非公務機關政府採購法採購或招標業務,且僅限法人業務的財產保險;2.配合法令要求(含政策性)須投保的財產保險業務;3.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配合國際貿易需求所衍生的貨運保險;4. 住宅火災保險續約案件;5.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根據金管會統計,強制險承保案件每年約有1791萬件、住宅火險約有58萬件。官員表示,該項措施還要配合保險業招攬及覈保理賠辦法的修訂,將盡快實施。

且爲維護消費者權益,金管會也要求產險業者應確實遵循三大配套措施:首先、產險業對於要保書因未經要保人、被保險人簽章或簽署而衍生的爭議,應作有利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解釋及處理;

第二、業務員於招攬或客戶要保時,及覈保人員於執行覈保評估時,需確實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9條確保金融商品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

第三、 要求產險業者於保險單正面以顯著字體載明有關個資「告知內容」的聲明事項,供要保人審閱,並於寄發保單時再將個資告知事項合併寄送保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