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內買得起房! 洪秀柱推「公民住宅」加發公益彩券

洪秀柱22日提出「公民住宅政策。(圖/記者賴於榛攝,下同)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22日提出住宅相關政策,拋出「公民住宅」新名詞,強調要重振有勞有獲的社會價值,確立有工作的人買得起住宅的基本人權,還要將此入法,並指出「公民住宅」的費用非但僅需社會住宅的1/2到1/3,財源則是創新地要發行住宅公益彩券,每年籌措200到250億元,要讓民衆5年內買得起房子

洪秀柱指出,她主張參考新加坡組屋制度,提出「公民住宅」計劃,在縣市成立「公民住宅服務中心」,不限家庭人數,只要經濟戶長全職工作就可以前往登記,並依照工作、設籍時間長短、家庭可支配所得多寡、家庭財產總額多寡、是否有存款點數評比,決定優先排序順序,不需抽籤,「去市場化,提供負擔得起的住宅。」

爲此,洪秀柱還打算將「有工作就買得起房子」是基本人權一事入法,未來將修改《住宅法》建立「公民住宅」法律依據,只要是全職工作、沒有房產、符合排富條件,她會讓民衆5年內買得起房,「買得起是政府法定義務。」洪秀柱表示,公民住宅的設定,也可先挪用勞退來付頭期款大臺北地區家庭的年平均可支配所得大約爲新臺幣100萬元,因此公民住宅將依據家庭可支配所得的6倍訂定售價,公民住宅的平均價格爲600萬元,但會因地制宜。

「公民住宅」計劃將比社會住宅的財源減少1/2、1/3,洪秀柱說,因爲政府只負責市價工本價的差距補貼;另外也將提供容積獎勵,容積獎勵所分得的一部份房屋出售價款做爲公民住宅財源與來源,還會發行住宅公益彩券,搭配現行公益彩券政府收入(每年約350億),每年籌措200到250億元。現行的社會討論的都是社會住宅,但洪秀柱說,反對黨推的社會住宅是很有理想,不過沒有具體理想,也可能不被需要強烈歸屬感的民衆接受;也批評內政部推的青年住宅,能服務的族羣太少。

最後,洪秀柱感性地說,她曾經跟兄妹一起出頭期款幫媽媽買房子,那時媽媽很有安全感眼光,她真的很懂,強調自己曾經到處遷徙,到最後有一個住處,那種成就感不是富裕家庭可以領會,認爲政府應該幫忙想要安身立命的人,「我做得到。」

►►►關注2016,邀請讀者加入《ETtoday筋斗雲粉絲團

一秒掌握世界大小事「ETMetro捷運報APP」離線看不斷線→iOS:https://goo.gl/Dz9IsFAndroid:https://goo.gl/lY8H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