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澎湖部落格-不想新臺華輪被罵20年
在中央同意保留預算展延期程前提下,縣府13日召開新臺華輪委託經營與管理採購案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基於公共利益與民意需求,新臺華輪建置案計劃變更,取消委託經營與管理採購案,我已籤準後續將辦理汰舊換新期程展延及計劃修正等事宜。
縣府立場,現有臺華輪船齡達27年,船速亦不符地方需求,經地方長時間爭取終於102年獲中央允諾18億元建造新船,附帶條件爲縣府需自負盈虧,在受限條件下,設計出新船規格較現有臺華輪相去不遠。
我上任後對新船規格也有意見,要求負責規劃顧問公司進行船速提升計劃,但修正後的船速爲26節,單趟高馬航程仍須3小時以上,與地方民意需求仍有距離。
由於預算有執行期限要求,縣府爲此積極向中央爭取,幸得行政院重視召集相關部會研商,最終同意保留經費額度展延期程,另請國發會、交通部協助澎縣府辦理計劃修正,正式函文已送至縣府。
日前新臺華輪委託經營與管理採購案審查小組會議,委員們認爲中央已允諾保留預算展延期程,原有新臺華輪設計又與地方需求不符,基於公共利益與地方民意需求,決議進行計劃變更,取消委託經營與管理採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