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電被江蘇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北京商報訊(記者 冉黎黎)11月24日晚間,安靠智電(300617)披露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江蘇安靠智電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並對陳曉凌、王春梅、蔣浩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經查,安靠智電2021年半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中對工程安裝項目收入確認政策披露不準確。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項目覈算錯誤,致使部分期間曹山旅遊度假區地下管廊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曹山項目")收入確認不準確;曹山項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計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問題。前述行爲導致公司相關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另外,公司內部控制執行不到位。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曉凌、時任財務總監王春梅、財務總監蔣浩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