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男警攝護腺直到有反應 按摩女還大讚「做你女朋友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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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楊姓女子中壢經營理髮店,竟僱用宋姓女子替男客做「半套交易」,一小時收費800!去年2月蘇姓員警佯裝成男客查緝,宋女先問「要不要按摩攝護腺?」隨後伸手按壓下體附近,直到有反應後,還開玩笑說「身體很好,做你女朋友很幸福」,這時,員警立刻表明身分逮人。

判決書提到,陳男、楊女一同經營理髮廳媒介宋姓按摩小姐與前來消費之不特定男客從事按摩及半套性服務(俗稱打手槍),每次1小時向男客收取800元、2小時則收取1400元費用;去年2月蘇姓男警喬裝男客佯裝消費,當宋女碰觸生殖器,欲從事半套性服務時,立刻表明身分制止,並通知在外等待員警。

陳男、楊女辯稱「我不知道宋女在包廂內從事半套性服務,應徵時均有告知店內爲正派經營,不能從事不法色情行爲,店內也有張貼公告說嚴禁在房內從事色情交易,若違法公司不負責」。

至於,宋女則辯稱,「我問喬裝員警可以按摩攝護腺,攝護腺是按臀部兩邊及小腹上面,原本沒有摸到生殖器,後來有摸到一點」,店內有張貼不能做什麼事的禁止規定,應徵時也有強調不能做不合法事情,沒有按摩客人生殖器,有跟客人開玩笑「他身體很好,做女朋友很幸福」。

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爲半套性服務系屬極私密行爲,服務小姐或顧客多有裸露身體甚或互相撫摸對方之舉,甚或發出呻吟之異聲,而宋女身爲店內服務小姐,熟知包廂屬於半開放空間,且楊女、陳男走過該包廂時應可立即聽聞相關聲響而應可輕易知悉,若非宋女得到同意,豈會在店傢俱有管領力之包廂內,有恃無恐地主動向喬裝員警提議進行半套猥褻行爲,而不擔憂遭店家發現指責,甚至面臨開除風險,重則甚遭店家移送法辦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爲事證至明,楊女、陳男辯解均無可採,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審酌2 人爲營利,竟容留成年女子爲猥褻行爲,破壞善良風俗,敗壞社會風氣,各處有期徒刑3月、4月;宋女則是依社維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