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學員權益 教育部修法履約保證機制上路

過去曾傳出「學承電腦」及「威爾斯美語」等補習班相繼發生無預警歇業事件,導致學員消費者權利受到嚴重傷害,教育部近期修法建立補習班履約保證機制,要求收費超過1個月的業者須以信託專戶金融機構履約保證等方式,以保障權益

教育部今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多數補習班都採先付款、後服務的「預付交易」,民國105年發生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補習班無預警歇業,學員想退款卻求助無門,目前仍在訴訟當中

爲了保障補習班學員權益,教育部近期修正「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增列按月繳納及履約保證規範。除了按月收費的業者外,收費超過一個月都必須提供履約保證。

根據教育部規範,業者必須從「信託專戶管理」、「金融機構履約保證」、「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協定」及「履約保證保險」等方案,擇一提供履約保證。

如果業者沒有提供履約保證,教育部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要求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則可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教育部也提醒民衆在報名、繳費時,應注意書面契約是否有提供履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