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規定:保租房租金年漲幅不得超5%

中新經緯2月23日電 北京市住建委網站23日發佈《關於規範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提到,持有運營單位可動態調整保障性租賃住房(下稱“保租房”)項目備案租金,項目備案租金上漲的,年度漲幅應低於項目周邊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漲幅、且不高於5%。

北京市住建委介紹,2022年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下稱“9號文”),北京市大力發展保租房,加快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住房問題。“十四五”期間,北京市計劃通過新建、改建、盤活閒置住房轉化等方式,建設籌集保租房40萬套(間),部分項目已陸續投入運營。北京市住建委對已運營項目進行調查研究,從租金管理環節提出管理意見,進一步完善保租房政策體系。

租金確定方面,《徵求意見稿》稱,保租房項目租金由持有運營單位確定,且應當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市場租金水平由持有運營單位委託專業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確定,可分別評估確定同類型同品質市場租金水平,分爲成套住宅、公寓、宿舍三類。

《徵求意見稿》提到,保租房持有運營單位委託專業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根據項目住宅型、公寓型、宿舍型分類設計情況,以及同一項目房屋不同品質的實際,分別評估確定同類型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同戶型、面積相當的房屋,可根據朝向、樓層、個性化裝修裝飾、傢俱家電配備等因素,實行差異化定租。

備案程序上,《徵求意見稿》提到,保租房租金備案全程網上辦理,持有運營單位在管理系統中提交相關依據材料,平臺自動即時備案,提高工作效率。

租金漲幅方面,《徵求意見稿》表示,北京市保租房採取市場化運營,租金可隨市場變化調整,持有運營單位動態調整備案租金時,項目租金仍應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標準,且租金年度漲幅應低於周邊租金漲幅。租金調整後,應按要求重新提交備案。

《徵求意見稿》擬規定,持有運營單位可動態調整保租房項目備案租金,項目備案租金上漲的,年度漲幅應低於項目周邊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漲幅、且不高於5%。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新經緯表示,北京這一政策很具有典範性。

“近兩年,保租房是在籌集房源,房源籌集到位後開始從價格上來定位,工作在層層遞進。”嚴躍進稱,另外,《徵求意見稿》中提到“根據項目住宅型、公寓型、宿舍型分類設計情況等,分別評估確定同類型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這有助於租金更加科學合理,使其在每一類居住者的承受範圍之內。

嚴躍進同時提到,今年保租房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做好租賃領域,尤其是保障性住房這一領域規範租金的相關政策,對各地是有非常好的啓發,值得重點關注。(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