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擬推租金監管新規 需存入監管帳戶供租客查詢

北京市27日發佈最新文件,擬推動租金監管新規,必須存入監管帳戶供租客查詢餘額。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未來北京租客向租賃企業支付的租金將納入監管,讓租房更安心。北京市住建委會與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7日發佈《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託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首次擬明確將住房租金納入監管。對單次收取超過3個月租金的住房租賃企業,需將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專用帳戶,且租客可自行查詢監管帳戶內金額。

過去許多租客租房擔心租賃企業跑路,導致一次性交付的大量租金遭受損失。據統計,北京市押金租金糾紛佔住房租賃糾紛的7成以上。

根據《北京日報》報導,此次《徵求意見稿》的適用對象爲承租他人住房從事轉租業務的住房租賃企業,至於市民個人出租房屋或企業出租自持房屋的情況,則不包含在內。

租金監管管什麼、怎麼管?該《徵求意見稿》規範,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數額超過3個月租金的,租金應先全部存入租金監管帳戶,並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設並負責管理。

這也意味,如果租客是月付或季付,租金會和以往一樣交給租賃企業;如果是半年付、年付及以上付款週期,租客的租金將全部存入租金監管帳戶。其中,3個月租金部分在一日內劃轉至住房租賃企業帳戶,其餘租金按月劃轉,每次劃轉金額爲一個月租金。

至於託管和退還押金的流程與租金監管類似。例如小王向仲介機構租住了1間一室一廳房支付5000元(人民幣,下同)押金,這筆資金將存入第三方押金託管帳戶,等租期結束或提前解約時,由租賃機構提出退還意見。

假設租賃機構認爲小王破壞房屋設施而扣除200元押金,小王也同意後,市資金中心則會退還4800元押金,另向租賃機構退還200元;如小王不同意這一意見,存在爭議的200元將在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後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