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保警小隊長騎車酒駕...拒測記大過調職 同桌2警申誡
臺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1名顏姓小隊長,日前在新北市蘆洲區喝酒騎乘機車被員警攔下,但是他拒絕酒測,被開罰單並扣車。北市警局覈定處分1大過並調職,同桌聚餐2名警職人員未善盡勸導之責,亦各記申誡處分。
52歲顏姓小隊長是在上個月27日深夜11時許,騎乘機車路過新北市蘆洲區光榮路、中正路口,被員警發現騎車搖晃不穩,攔下盤查被聞到酒味。他當時並未表明職業身分,但拒絕酒測。員警告知相關權利後,告發交通違規拒測罰單、當場扣車移置保管,顏男另行搭車離去。
臺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今天表示,顏姓小隊長當天是在餐敘完畢,騎乘機車返家途中因酒駕拒測被開罰單,除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覈實施要點核予1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外,清查發現當天餐敘同桌還有另2名警職人員,因未善盡勸導之責,依規定核予申誡行政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考監責任,以維護警察風紀。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