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路邊停車遭欠2300萬 議員批:追繳不力

臺北市轄下的路邊停車費,去年竟遭欠款2700多萬元,截至近期只收到400多萬元,北市議員認爲,過去監委曾指北市路邊停車催繳不力,市府無法發揮成效。停管處表示,目前部分仍未強制執行,同時也建議中央,能比照欠違規罰款禁止異動過戶,「請民衆不要僥倖,會持續追討。」

國民黨北市議員鍾沛君指出,去年積欠路邊停車費金額尚有2300多萬元仍未繳納,甚至民國108年積欠的停車費2千萬餘元,至今仍有900萬元在移送與執行,尚未討回。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雖然有催繳信等手段,即便取得債權查調積欠停車費的車主財稅資料,但仍有許多是無財產可供再移送,市府應該想辦法達成行政執行效率。

停管處管理科長王永錕表示,2700多萬元尚未全數移送到強制執行,因此目前只收到400多萬元,待強制執行後,還款的金額會再上升。

王永錕指出,北市停車費於繳費期限內到繳率平均約95.02%,遲交者在經過辦理平信、掛號追繳等,有99.56%停車費已繳納,剩下仍未繳費者,只要達到行政執行署300元門檻,就會移送強制執行,統計約有0.44%民衆遭強制執行。

王永錕說,通常通過行政執行署的強制執行,市府取得債權憑證後,每年都會定期調查車主名下是否有財產,不過,動產與不動產也會評估是否符合行政成本。通常遲未繳納者,也會積欠其他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