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嚴重超速牌照吊扣高達973件!蔣萬安擬在市民大道裝固定測速杆
臺北市議員楊植鬥要求,市府應針對交通新制多加宣導,熱點路段也要考量設置固定測速杆。臺北市長蔣萬安迴應,市民大道若可克服電力將裝固定測速杆。(摘自臺北市議會直播/劉彥宜臺北傳真)
今年6月30日起,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將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臺北市議員要求,市府應針對新制多加宣導,熱點路段也要考量設置固定測速杆。臺北市政府迴應,截至昨日已執行牌照吊扣973件,市民大道若可克服電力將裝固定測速杆。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楊植鬥於市政總質詢指出,市民大道林森至金山路段,是北市的超速熱點,肇因爲非常多市民不熟悉交通新制,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都有以新聞稿方式提醒民衆,北市府卻惦惦,沒有對此多做宣導。
楊植鬥要求,北市府不能將嚴重違規的取締當作賺錢工具,市民大道速限40公里,晚上可能隨便都會到70、80公里,雖然不鼓勵民衆違規,但市府也應該設置固定測速照相機,避免沒有測速照相而容易誘人犯罪。
交通局長謝銘鴻說明,市民大道因路中間設有停車場出入口,車輛動線可能從停車場到外側車道,所以不希望車速太快,避免碰撞力道強。
臺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回覆,市民大道路段沒有電力設施,沒辦法設置固定測速杆,但只要加強宣導,移動式測速也可以達到遏阻效果。臺北市長蔣萬安則說,將和臺電溝通是否技術可以克服,若可以克服就裝設固定測速杆。
裁決所補充,今年7月至10月裁決所轄管車籍爲北市的車輛,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須吊扣車牌違規計2613件,月平均653件,爲今年1月至6月修法前月平均135件的4.8倍,且裁決所截至11月29日,已執行牌照吊扣97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