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父氣小二女兒數學教不會 持衣架抽腿挨妻告
博士父教小二女兒數學,因爲教不會持衣架毆打下肢成傷挨妻提告。(示意圖/達志影像)
本身擁有博士學位的臺中市劉姓男子,平時都會教導目前就讀小二的女兒數學,但因女兒屢教不會,氣得拿衣架打女兒的雙腿,致下肢多處瘀傷,劉妻發現後大怒,憤而對丈夫提告違反家暴防治法。臺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劉犯行明確,依法判拘役50天、緩刑2年,劉男上訴遭駁回確定。
判決書指出,劉男去年6月間,在住處教導就讀小二的8歲女兒數學時,因爲女兒屢教不會,就拿衣架打女兒,造成女兒下肢多處瘀傷,劉妻替女兒提告。劉男到案時辯稱,女兒下肢瘀傷是長期累積的結果,自自是屬於「合理管教」。
臺中地院審理後認爲,女童單純是數學不好,並非故意不遵從劉男的教導或有任何偏差行爲,劉男爲達到教導數學或指導功課目的,不能以體罰方式,持衣架毆打女童,導致雙腿多處挫傷與瘀青傷害,且受傷範圍與程度不輕,管教手段顯然已逾越民法懲戒權的範疇。
法官最後將劉男依法違反家暴防治法,判拘役5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3場法治教育,且禁止對被害人實施家庭暴力,另應於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臺幣。劉姓男子收到判決書不服,提出上訴,臺中地院審理後,駁回訴請,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