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鄰居被隔離」挨告罰3萬!女博士二審逆轉無罪
一名博士學歷、擔任華語文教師的女子,跟外送員說鄰居被隔離遭告。(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博士學歷、在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擔任華語文教師的S女,被指控因爲和陳姓鄰居長期相處不睦,竟然告訴Foodpanda外送員,陳男自國外返國後被隔離在住處、不能送餐上去等語,陳男得知後認爲名譽受損報警提告。臺北地方法院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S女罰金3萬元;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因認定居家隔離並非負面消息,且S女僅告訴外送員一人,並非「散播」,因此改判無罪。不過陳男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一審判S女得賠9萬元。
根據判決書,女老師S和陳姓鄰居,分別住在北市某公寓大廈的4、5樓,彼此間因漏水問題長期相處不睦。陳姓鄰居控訴,去年4月他訂了Foodpanda外送飲料,不過外送員到一樓時,恰巧碰到S女,女老師問他要送餐到哪戶,說「5樓住戶先前出國,現已被隔離,你不能送餐上去,必須請5樓自己下來拿」且話一說完,就把鐵門關上,不讓外送員進去。
陳姓鄰居從外送員口中得知訊息後,認爲S女散播不實訊息,足以毀損他人之名譽,氣得報警提告。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認定,疫情不實訊息,極可能引發羣衆恐慌,增加民衆間因擔憂疾病傳染,所導致不信任,而女老師行爲誠屬不該,考量被告犯後仍否認,及其教育程度(博士)、生活經濟狀況等,處罰金3萬元。
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卻認爲,與外送員交談的女子,當時配戴口罩,臉部下半均遭口罩遮掩,無法肯定就是S女;而居家隔離是爲了防疫,並非負面評價之事,且只告訴外送員1人,不屬於「散播」,因此將原判決撤銷,改諭知女老師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