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脊師被女客控治療後痠痛遭起訴 二審逆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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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脊骨神經醫學博士並通過美國脊骨神經醫師考試陳家恩,7年前幫張姓女病患施作拉筋擡腿、高舉、按壓背部等治療被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物理治療師法將陳男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陳男沒有醫療行爲,逆轉判他無罪。可上訴。

陳家恩經營麒伍健康事業公司,2014年10月27日張女手掌腳掌發麻頸椎腰椎椎間盤膨大等問題前往陳的公司,陳男對張女施作拉筋擡腿、高舉、側舉、後拉手臂牽拉運動,事後她覺得病加重,因此報案檢舉陳男。

北院認爲陳男不具有醫師、物理治療師等資格,將他判刑5月,但高院認爲,檢察官主要依據張女私下所錄製,她與陳男7次對話紀錄,但對話紀錄並沒有如同病歷、看診紀錄、手術報告客觀完整資料,也無陳施作治療時之過程聲響及對話內容

高院參酌陳的公司並未對外以物理治療行爲或脊骨醫療行爲爲營業號召,且除張女外也無其他密醫或無牌物理治療師常引發的醫事爭議訴訟,陳男也未曾透過相關執照或佈置陳設表彰自己在臺可爲物理治療或醫療行爲。

高院表示,陳男依張女初始找他教導復健運動的目的,進行運動諮詢、教導與協助,非爲治療告訴人疾患,他說的多運動、走路調整姿勢、注意攝取B羣等,長期必見成效、會有改善等語,也非宣稱療效之舉,逆轉改判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