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中央修法了!桃市宣佈自行增修自治條例納管倉儲

桃園市政府多次呼籲中央將倉儲納入工廠管理輔導法未果。市府今天宣佈審議通過「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預計5月中再送議會審議。圖爲2022年桃園美福倉儲大火。本報資料照片

全臺頻傳工廠倉儲引發火災,桃園市政府多次呼籲中央將倉儲納入工廠管理輔導法未果。市府今天宣佈審議通過「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預計5月中再送議會審議。未來低溫倉儲、工廠附屬違章倉庫等都將納爲公告管制對象,相關業者工商登記時需交待貯存物品種類、位置、數量等資訊,盼補足既有法令不足。

近年全臺發生多起工廠與倉儲大火,包括2022年蘆竹區美福倉儲大火、2023年屏東明揚大火、今年新北深坑電子工廠倉儲大火、桃園染整廠大火空污飄竹縣等,引發各地方政府關注。

尤其桃園工業區全臺數量最多,市府統計,桃園去年到今年3月發生714起火災中,工廠發生火災的比例爲9.66%,倉儲發生率爲7.28%,若以實際上倉儲數2104家跟工廠數1萬2264家來看,顯示倉儲的火災發生率遠遠高於工廠。

由於倉儲業未有生產製造或加工行爲,目前不屬工輔法規範。副市長蘇俊賓去年在行政院院會上,呼籲中央重視並加強倉儲及化學品納管,但後續工輔法修法,依舊未將倉儲業納入危險物品申報對象,令蘇俊賓無奈批中央管制慢又不積極。

市府後續決定自行增修「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今天在市政會議上審議通過。環保局表示,在現行工輔法、消防法尚未完成修法前,市府率全國之先將「高風險場所」納入管理。

第一批納管場所,包括低溫倉儲、易燃物質或工廠附屬違章倉庫等,預計有近600家廠商納管。環保局表示,自治條例施行後,將持續滾動式管理,並定期檢討高風險場所防災措施,未來也研議納管對象須於工商登記時,交待貯存物品種類、位置、數量等資訊以強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