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下田就遣返!遭控棄翁在產業道路 印尼看護逃5年無罪
▲印尼籍看護悠妮被控將李翁遺棄在產業道路,最終法院判她無罪(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新竹縣新埔鎮一名印尼籍看護「悠妮」被威脅要下田工作,不然就會遭遣返,因此趁機逃跑,卻被僱主指控將無法自理的李姓老翁遺棄在產業道路後,就自行搭車離去,導致跌落地板。她逃亡了5年之久,落網後遭到新竹地檢署依遺棄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發現悠妮離開時是將老翁留在家中並非野外,認爲行爲「不會危害生命」,因此判悠妮無罪。
判決書指出,李翁因患有癡呆症、腦血栓症合併腦梗塞、第二型糖尿病、全身性骨關節病等病症,生活無法自理,需要靠看護悠妮負責照料。李姓僱主指控,悠妮明知李翁行動不便,在2013年1月間以輪椅推送外出曬太陽時,見到產業道路上沒有人,便將李翁獨自留在道路旁,隨後便搭上公車離開,導致李翁跌倒趴在地上1個多小時。
李翁的兒子返家見到父親獨自趴在地板,急忙將人扶起,看見雙手臂及左膝蓋都有擦傷,回家後卻發現看護悠妮早已逃之夭夭,憤而報警抓人。
悠妮落網後供稱,自己離開時李翁還會行動,只是年紀大走路不方便,需要別人輔助,並且她當天離開看見李翁在家,自己並沒有以輪椅推送李翁外出,因爲被僱主威脅要下田工作,不然就要被遣返,纔會趁着倒垃圾的時候才逃跑。
根據李翁所測驗的「巴氏量表」記載,案發時並非必須完全仰賴他人行動。法官審理認爲,悠妮離開時並沒有以輪椅將李翁推往產業道路,而是將人安置在住家附近的木椅上,再加上木椅是李家人自行安設,附近也有鄰居、親友經過,將李翁安坐在上面沒有安全上的疑慮,並且李家人也知曉認同此事,悠妮的行爲與遺棄罪構成要件不符,因此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