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帶我走!」孩子的生存權 父母無權剝奪
最近發生幾起殺子後再自殺的社會事件,父母因爲無法面對生活的壓力,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並將無辜的孩子也帶入死亡的深淵。這樣的社會悲劇不應該發生。大人遇到困難,應該勇於求助;孩子有自己的生命權,家長沒有權利剝奪。
衛福部統計,一○六至一一二年共有一四七例兒少遭父母或照顧者等家庭成員虐待死亡,其中五十六例遭嚴重虐待死亡、廿九例爲嚴重疏忽致死、六十二例「殺子後自殺」,平均一年有八點九例「殺子後自殺」。根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委託研究報告,一百年至一○九年兒少保護案件總計二一三人死亡,其中原因爲「殺子後自殺」者一○七人,每年平均十點七人。
這樣的悲劇常常發生在經濟困難、家庭關係紊亂的高風險或脆弱家庭中。這些家庭面臨着多重問題,如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等,這些問題不僅影響家庭的穩定,也嚴重影響孩子的安全和福祉。
憂鬱症的增加也可能與「殺子後自殺」的增加有關。憂鬱患者會有心情憂鬱、快樂不起來、失眠、沒胃口、精神無法集中、疲累、負面的想法,甚至會想到死或自殺。倘若父母有持續超過兩個星期、大部分的時間都處於上述情形,即應考慮就醫。而現實經濟的問題,也可尋求社會資源協助,包括社會局、家扶中心等相關團體,都有提供急難救助與保護協助的服務。
詩人紀伯倫的詩〈孩子〉:「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他們是生命的子女,是生命自身的渴望。」 詩句提醒我們,孩子們有自己的生命和權利,他們不應因爲父母的選擇而被剝奪生存機會。
「不要帶我走!」也是一個強烈的呼籲與提醒。讓我們一起聆聽孩子的心聲,並採取行動,確保每一個孩子都能安全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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