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學者:新生兒無生存權 父母若不要醫生可將其殺死
對大多數人來說,無論動物或是植物都有其生命,不可恣意摧殘,但近來卻有一名英國牛津大學的學者蜜諾瓦(Francesca Minerva)發表了讓外界看來相當驚世駭俗的觀點。她指出,剛出生的嬰兒並不擁有生存權,要是他們有天生的殘疾,又或者父母覺得養育孩子太花錢,甚至根本不想要有小孩,那醫生應該有權利在小孩剛出後就將他殺死。
▼蜜諾瓦的觀點讓很多人不能苟同。(圖/翻攝自《每日郵報》)
蜜諾瓦除了是牛津的副研究員,也是哲學家與醫學倫理學者,她的「獨特」觀點是被刊登在最近出版的《醫學倫理學期刊》(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在她看來,新生兒還不是個完整的人,所以如果在剛出生不久後就殺死他們,其實和墮胎沒兩樣。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看法,是因爲蜜諾瓦認爲新生兒跟胎兒都尚未建立希望和目標,因此雖然是人類,但對生命並沒有道德權利;另方面來說,新生兒的父母以及周遭相關的人,都很可能因爲新生兒的到來而影響了他們的原有計劃,因此應以父母的利益作爲優先考量。
如此觀點毫無疑問的引來各界撻伐,很多人認爲如此的說法是試圖將殺嬰合理化,根本就是「對殘害兒童的辯護」;不過《醫學倫理學期刊》的編輯解釋,他們並不是要宣揚蜜諾瓦的觀點,只是想展現她具有邏輯、說理充分的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