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看過來/2018年適用的遺產、贈與稅標準 扣除額等項未變

財政部指出,明年適用的遺產稅、贈與稅扣除額免稅額標準不變,圖爲記帳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

財政部14日公告明(2018)年適用的遺產稅、贈與稅標準,2大稅級距與今年6月上路的新版相同,另外在各項遺產扣除額、遺產免稅額1,200萬元、贈與稅每人每年免稅額220萬元部分,由於物價指數與上一次調整的2014年幅度並未相差到法定的10%標準,因此仍維持不變。

遺產稅部分,現行版條文爲將遺產總額減掉1,200萬元的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後的遺產淨額計算,在5千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5千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千萬元部分的15%;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的20%。

在遺產稅部分,單件免稅額爲1,200萬元,另外以及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器具89萬元、被繼承人職業工具50萬元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另外遺產稅也有6大扣除額,包括: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未滿20歲依其年齡差距每1歲加扣50萬元);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5.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未滿20歲依其年齡差距每1歲加扣50萬元);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贈與稅部分,現行版條文明訂,將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掉每人每年220萬元免稅額後的贈與淨額計算,在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2,500萬元至5千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的15%;超過5千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千萬元部分的20%。

在贈與稅部分,僅有每人每年免稅額220萬元,並無其他扣除額。

財政部表示,依遺贈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項目、遺產稅6大扣除額,都是隨着物價做波動,若物價較上一次調整時間累計上漲達10%以上,就會因應物價做上修。

不過,上次調整各項遺贈稅扣除額的時間爲2009年與2014年,這2年適用的物價指數分別爲98.26及102.65,與今年年底適用的105.61相較,各自上漲7.48%及2.88%,都未達到調整標準的法定10%,因此明年各項額度維持不變。▼遺贈稅於今年爲因應長照財源而修改級距,圖爲稅金錢包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