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清祥鼓勵好評檢察官速發獎金 破天荒21人考績丙等

蔡清祥鼓勵好評檢察官速發獎金 21人考丙破紀錄。(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說,爲鼓勵肯定職務評定達良好的檢察官,年前獲獎金,經由檢審會改變審議方式及他籤核後,良好者2日已獲獎金,21人未達良好破紀錄,另少數人退回須重審

未達良好的21人,包含去年間因言行違失被曝光橋頭地檢署靳隆開庭看報、新北地檢署吳宗光溜班按摩、新北地檢署顏汝羽不正訊問臺北地檢署劉承武咆哮住戶

法務部官員指出,檢察官職務評定分爲「良好」、「未達良好」兩種,類似公務員考績的「甲等」、「丙等」;「良好」可獲1至2個月俸的獎金,「未達良好」沒有獎金。

依據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第7條規定,受評人有懲戒、判刑確定、曠職2天以上、請假超過半年等事由,「應」評定爲未達良好;至於案件遲延、怠於職務、言行不檢、品德操守與敬業精神不佳等,則「得」評定爲未達良好。

法務部官員表示,往年由各檢察署就所屬檢察官職務評定「良好」或「未達良好」後,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再由部長覈定確定,但往年經驗顯示,檢審會若就其中1、2個要退回,即影響全部檢察署都要延宕,去年延宕到4、5月才確定。

有鑑於此,蔡清祥指示超前部署,將檢審會的審議方式,改成以一個一個檢察署爲審議單位,這樣一來,若有某個地檢某人要被退回,只有這個地檢會受影響,其他沒爭議的檢察署就可以先審議通過。

法務部官員指出,獲檢審會審議評列良好的1000多名檢察官中,有個位數的人被蔡清祥退回,他們大都法定「得」未達良好的事由,後續將由檢審會重新開會討論審議。(編輯陳仁華)1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