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有令!綠委清理戰場 通過一例一休、7天假掰了

勞團冥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在總統蔡英文透過執政決策協調會登高一呼之後,《勞基法》相關修法案如火如荼在立法院展開戰火民進黨則決定在6日清空戰場朝野人馬歷經超過6小時協商破局後,在議場爆發激烈衝突,但最終仍順利三讀,一例一休、砍7天假、增特休假全數通過。

原本上週國民黨已經準備棄守,放手給民進黨進行強制表決,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走回辦公室的路上,遭到勞團抗議者襲擊,甚至勒脖等狀況,讓勞團落居下風,但戰火再燃,國民黨重起爐竈反抗,逼着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只好宣佈休息,待本週6日再來決戰。

由於上週的柯總召事件,讓警方絲毫不敢懈怠,6日甚至由警政署長陳國恩親自坐鎮,且調動超過千名警力,把立法院擠得水泄不通,只留鎮江街給議事人員、記者出入。

▼勞團抗議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燒冥紙。(圖/記者季相儒攝)

院內部分,國民黨甲級動員一早7點衝入議場佔領主席臺,但不見任何民進黨立委的蹤影,而是等到8點多,纔看着綠委從容進入會場,早已經準備與在野黨進行協商。果然,在國民黨癱瘓議事之下,蘇嘉全只好再召集黨團協商,且邀請勞動部長郭芳煜針對法條部分,一同參與協商討論。

至於協商過程中,時代力量再次透過社羣平臺的操作,成功帶起話題,痛批民進黨突然提出修正動議,要將在委員會初審通過的78-1條不予增列,朝野有相當激烈的爭論,協商時間也超過6個小時,最終仍是破局收場

由於協商破局,早上就佔領主席臺的國民黨人馬陸續補齊戰力,在臺上高喊口號抗議;此時,民進黨從議場後門襲擊,以人海戰術強行搶奪主席臺,藍綠雙方馬上陷入混戰,爆發拉扯激烈推擠,最終蘇嘉全院長在綠委蔡易餘莊瑞雄的左右護法下,宣佈繼續開會,且進入逐條審查、逐條表決階段。

最終,《勞基法》中的11條條文,根據三讀條文,立院確定通過第36條的「一例一休」,從現行的「每7日至少1日休息」修改爲「每7日至少2日休息」,其中1日爲「例假」、1日爲「休息日」,例假只有在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的前提下,僱主才能要勞工上班,而僱主必須發給加倍工資,且補假給勞工。

在「休息日」部份,勞工只要同意就可以上班,工資部分,2小時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給予1又1/3,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給予1又2/3。

至於砍7天假部份,條文修正第37條,由勞動部指定國定假日的權限,迴歸內政部所訂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在該辦法中,應放假日爲11日,勞工再加上5月1日勞動節,成爲12日,明年起實施;少掉的7天國定假分別是:元旦隔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及行憲紀念日(12/25)。

▼勞基法逐條表決,立法院院長蘇嘉全三讀敲槌通過(圖/記者季相儒攝)

同時,爲補償砍假,條文也通過特休假增加的提案,未來工作滿半年未達1年者,就享有3天特休假,滿1年有7天,滿2年未滿3年10天,滿3年未滿5年是14天,第5年到第9年是15天,第10年起是16天,之後逐年增加1天,特休假日上限爲30天。

另外,護理人員等常碰到的「花花班」問題也確定通過修正,未來換班時,勞工至少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

有關吹哨者條款方面,條文也修正第74條,未來僱主除了不得因勞工申訴公司而予以解僱外,還新增不得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主管機關檢查機構也應對申訴人身份資料嚴守秘密,不得泄漏足以識別其身份之資訊,否則要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還要賠償勞工。

條文也明定,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接獲第一項申訴後,應爲必要之調查,並於60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勞工。

在條文第79條中,則修正加重對違法僱主的處罰,將罰鍰最高可罰至150萬元新臺幣。原本初審通過的78條之一,則不予增訂。

▼勞基法逐條表決,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