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變態!偷拍女屍還襲胸 臺中殯儀館前員工判刑6月

臺中市林姓男子在擔任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館員工時,對女死者拍照、摸胸,臺中地院一審依污辱屍體罪,判林6月徒刑。(資料照片)

臺中市林姓男子在擔任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館員工時,於女廁內裝攝密錄器設備,遭判刑4月確定,未料警方因另案再查出林不只涉女廁偷拍,連女屍也不放過,其在殯儀館工作時對女死者拍照、摸胸,照片、影像還存在手機內,臺中地院一審依污辱屍體罪,判林6月徒刑,全案確定。

林姓男子(37歲)在2018年至2019年,擔任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館的約聘員工,不過林被發現2019年5月間在崇德館崇明廳旁女廁,裝設掛勾式密錄器,偷拍女姓如廁影片,直至同年6月26日11時有民衆如廁發現有異報警,警方循線在7月1日晚間將林拘提到案,他也坦承犯行,警方依妨害秘密罪送辦,一審判林4月徒刑,可易科12萬元,全案確定。

之後警方又查獲林於2019年1月間在崇德殯儀館遺體化妝室巡邏時,看見一名女死者停屍該處,一時興起,竟用手機拍攝死者臉部,並以手觸摸死者胸部,林就把影片、相片儲存於手機內,再依污辱屍體將林男送辦。

臺中地院法官認林男利用工作機會,污辱屍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實屬不該;但念及被告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衡量其大學畢業,從事自由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依法判刑6月,可易科18萬元,全案林男與檢方都未提出上訴,全案確定。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