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匪諜罪名又喊抓匪諜 立法錯亂

政府將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完成「懲治中共代理人條款修法,引發法界譁然。律師慶元說,蔡政府一邊推轉型正義,撤銷「匪諜罪名,同時又立法要「抓匪諜」,立法精神錯亂已達極致;律師莊秀銘也說,法律概念不明確,絕非法治國家所爲,嘲諷蔡政府修法,跟明、清兩朝血腥文字獄有何不同。

葉慶元強調,「言論自由」與「集會結社自由」均屬廣義的「表達意見自由」,是憲法明文保障之人民基本自由權利,倘若沒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作爲基礎民主政治將成爲空言

他表示,蔡英文宣稱要保障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結果在「懲治中共代理人條款」修法上,是以「模糊」、「空泛」的標準限制人民表達意見自由,不但讓人民無所適從,政府更有上下其手的空間,藉此戕害人民之自由權利。

葉慶元指出,蔡政府一邊推動轉型正義,要撤銷「匪諜」罪名,同時又要立法懲治「中共代理人」,這種自相矛盾、精神錯亂的立法思維,顯示蔡政府這次修法是別有居心

律師莊秀銘則說,縱觀修法的法條內容,所謂「國家安全」過於抽象模糊,充斥着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身爲法治國家,修法須嚴謹,法律規定須明確,倘若行政主管機關意識型態認定誰是「中共代理人」、危害什麼「國家安全」也是主管機關說了算,人民將動輒得咎,經常處於觸法高風險,試問這種作法跟明、清兩朝的文字獄有何不同?

莊秀銘強調,沒有任何一個法治進步國家,會修訂這種戕害人民基本權利的法律,他批評民進黨當年爲了爭取言論自由,力推廢除《刑法》100條,如今執政,卻反過來以抽象的法律概念,修訂嚴苛法律來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着實令人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