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屋履保出問題 民衆六千億買房錢恐淪財團「私房錢」

房仲業者所推出的成屋履約保證,被質疑無法保障買賣雙方,甚至恐淪財團私房錢。(圖/資料照)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臺灣前進文化發展協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以及立法委員今(14)召開「成屋價金履約保證」記者會直指房仲業者所推出的成屋履約保證不僅無法保障買賣雙方,甚至每年買賣房屋高達六千億的龐大資金,恐淪財團的私房錢,並呼籲政府機關應正視此問題,儘速立法強化相關保障。

所謂的「成屋價金履約保證」,就是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當買賣雙方議價完成即將進入交易前,買方購屋頭期款先存銀行開立的「履約保證信託專戶」,確保賣方在完成產權亦轉買方後,買方購屋金能結清予對方,不會有交屋卻收不到錢或是付了錢卻拿不到房子的問題。

臺灣前進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池國平表示,「成屋價金履約保證」原本是對買賣雙方的保障,立意良善,但因爲不同於預售屋履保有「強制信託規定」,導致部分業者及從業人員利鑽漏洞,將購屋價金或物業權狀擅自挪用,因此衍生出不少訴訟案件

他指出,若以去年來看,即便買氣不似以往熱絡,但成屋買賣交易仍高達26萬6千多戶,若以單戶交易均價800萬計算,等於有高達6千多億的錢會存進建經公司所開的「成屋價金履約保證專戶」,而這個公司專戶不受信託法規範,等於只要該公司主管會計簽章,這些錢可挪用動支、可假扣押

他說,協會目前接獲的幾個案例,都是上述狀況,公司主管配合代書籤章後錢就出去了,完全不需要買賣雙方同意。

池國平更近一步指出,若公司倒閉,這些錢都視爲公司資金的一部分,要被清算;若公司做股權轉讓,這筆錢就成了投資資金,他還諷刺的說:「這有點像吸金公司,拿所有人的錢去轉投資賺錢,但吸金公司還要付利息,建經公司不僅不用,還要收手續費。」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林旺根則指出,現行制度的漏洞,就出在專戶並非「強制信託」,也沒有相關法規行政命令可以規範,而目前在沒有法律也沒有相關契約規範的狀況下,各大房仲業者卻說「消費者要透過履約保證交易才比較安全」,這是很弔詭的情形。他呼籲,「建築經理管理條例」應該儘早完成立法,成屋的交易才能趨於安全。

立法委員洪宗熠強調,「成屋價金履約保證」專戶的「強制信託」與「非信託」有明顯差異,若買賣價金納入強制信託的範疇,業者就無法隨意挪用資金,亦不會發生企業倒閉後專戶隨之消失、或是企業內控不佳,導致民衆資金遭挪用等衍生問題。

針對目前市況,池國平提出兩點訴求,一、成屋應比照預售屋強制實施履約保證;二、履約保證專戶應強制辦理信託,不得以公司私有帳戶混充,並呼籲政府應正視此問題,儘快研議如何納入法規保障,讓成屋價金履約保證真的能保障買賣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