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飼主 應上生命教育課程
北市動保條例出爐,柔性要求飼主參加生命教育課程,可享疫苗等優惠。(新北市動保處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
新北市政會議30日通過《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若飼主領養或購買寵物,願意參與生命教育課程,可享免費狂犬病疫苗與寵物用品打折優惠,新北市長侯友宜呼籲,希望中央能協助訂定領養、購買「應」先上生命教育課程,「媽媽生孩子前都要去媽媽教室,飼養寵物也該比照辦理。」
新北過去僅有《新北市犬貓管理辦法》無動保自治條例,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希望透過訂定自治條例,鼓勵飼主參與生命教育,並讓寵物長照機構法制化,另補足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範,有明確的劣藥管理機制。
動保處長陳淵泉指出,除生命教育,自治條例也訂定飼主不續養的流程,若未依相關程序辦理隨意棄養,可開罰3萬元至15萬元,未來法案通過議會審議後,也會明訂獎勵辦法,提高飼主參加生命教育意願。
侯友宜在市政會議時裁示,動物跟人一樣都是生命,很多媽媽生小孩前,都要去上媽媽教室,從如何把屎把尿學起,領養與購買寵物前也該學習怎麼愛護與照顧牠們。
侯友宜說,本來希望自治條例要硬性規定飼主領養購買前「應」上生命教育課,但自治條例只能規範新北市,擔心大家未來都不在新北領養動物,才把文字修改,但他認爲這是應該做的事,中央應該訂定全國統一規範,落實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