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就丟給鄰居顧 回家只是要借錢!這款老媽她不想養贏了

母親從出生就把她丟給鄰居養,完全沒有關心或照顧過,張女憤而請求免除扶養義務。(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一名張姓女子,日前收到社會局通知,許久沒消息及互動的鄒姓母親,因年老加上因故導致左腿骨折,目前長期住在長照中心,因而需要她負起照顧扶養義務責任。對於從小到大都不聞問的母親,現在竟要她照顧,因而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

法院審理,張女指稱,母親在她出生後,就把她丟給鄰居養大,從來都不關心她的任何事,在父母離婚之後,有印象的就是母親偶爾會回來,但就是要跟父親借錢,拿到錢後就立刻消失,若母親若是心情不好時,還會動手打她或是辱罵她。

張女表示,母親完全沒照顧過她,雙方已多年未曾互動過,親子關係已經是名存實亡,母親過去狠心拋棄她,並未負起養育責任,更對她身心造成莫大的傷害。

鄒婦則是說,她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數次遭受到家暴,因而帶傷辦理離婚,且前夫警告不得探視女兒,直到女兒國中時期,她才北上與前夫同住過數次,其後她因身體因素而未與女兒碰面,但女兒卻處處詆譭家人。

法官審酌,鄒婦在女兒尚未年滿1歲時就離婚,並約定由前夫擔任女兒的親權人,且鄒婦坦承,在女兒就讀國中前均未曾探視,足認鄒婦於女兒年幼時,確實未盡保護教養義務,也未提供女兒所需之關愛。法官日前依法判決,免除張女的扶養義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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