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 國民黨:清算式立法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政府上臺後,積極推動轉型正義相關法案。立法院繼2016年7月25日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後,2017年12月5日再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根據條文行政院底下將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規畫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威權時期司法不法任務國民黨晚間發出聲明表示,這種清算式的條例,對臺灣來說是大開民主倒車。

▲立法院三讀通過促轉條例。(圖/記者季相儒攝)

根據條文,行政院下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由行政院長提名9人,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同一政黨人數不得超過3人,目的爲推動「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併促進社會和解」及「處理不當黨產」等4大任務,2年內須就上述任務,向行政院長提出完整調查報告,未完成得延長,完成任務後解散。

條文規定,稱威權統治時期,是指民國34年8月15日起至81年11月6日止之時期。政黨指依人民團體設立登記,並接受政黨補助的政黨。稱附隨組織,指現在或曾經獨立存在而由特定政黨控制其人事財務業務經營營利或非營利性法人、團體或機構

國民黨發出聲明表示,首先,本次促轉條例審查執政黨立院多數暴力通過狹隘的促轉條例,自我設限的正義、不是真正的正義!而如同「黨產條例」一般僅限縮時間在民國34年到81年的「促轉條例」分明是針對國民黨而來,國民黨真的要問,轉移執政無能的焦點民進黨到底還有沒有心執政?

再者,此次增設促轉條例,有違法違憲之虞,促轉會包含行政權司法權,是否違憲擴權?而促轉會設置於行政院下,則更破壞五權分立的憲法精神,總總顯示,將來的促轉會,將極可能變成行政院的小東廠,更會令執政黨的手伸入司法檢調之處,後果不堪設想。

最後,本次修法,國民黨黨中央黨團委員充分溝通,並且有一致共識。而國民黨黨團負責任的提出版本,涵蓋日據時代等不同族羣的損傷的恢復正義卻不被採納,難道那些爲臺灣付出的人民不值得正義?這些都是執政黨需要面對和回答的。

國民黨表示,除了將訴諸媒體民衆,告知這樣不合理和不正義的促轉條例外,更不排除窮極一切方式,包括申請釋憲等,就是要凸顯民進黨通過的促轉條例有多麼荒謬,而這種清算式的條例,對臺灣來說是大開民主倒車,如果只是把目標放在消滅在野黨,就無人可以監督,那就小看了臺灣人民的智慧,而修惡法的執政黨一定會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