啓動全面節水/行政院修法:器材有節水標章才準賣
▲行政院修法,未來器材有節水標章才準賣。(圖/東森新聞提供)
行政院會16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啓動全面節水!發言人孫立羣會後轉述,院長毛治國表示,修法的精神是希望從用水習慣調整民生用水,器材方面也要達到節水標準,不符合的就不能販售,「現在要修法強制。」將來對於已安裝於居家、公共設施、商業大樓中的老舊耗水器材,也會思考其汰換機制的推動方法。
經濟部表示,目前國人每人每日用水量已由85年的291公升降至102年的268公升,雖有一定成效,但其中家庭人平均用水量約173公升,如換裝省水器材則可降至158公升,接近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水準,爲推動強制裝設省水器材,因此擬具草案。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補充解釋,經濟部一直在推動省水標章,目前有節水標章的馬桶市佔率86%,洗衣機72.5%,未來草案送到立法院通過後,希望儘快通過後就實施。
草案規定,法人、團體、個人於國內銷售或裝設使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用水設備、衛生設備等新產品,應具節水標章,違反將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